硕士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暑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响应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开展的研究生走基层服务活动的号召,贯彻落实《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帮助广大研究生了解基层需求、缩短认识差距,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奋发成才,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实践内容

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要与本科生“三下乡”活动有所区别,须立足于专业领域、突显学科特色,以基层实际需求为原则,以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为目标,结合个人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力争做到学生自愿、导师参与、基层配合、群众支持、专业实践、服务社会、坚持特色、打造品牌。

三、活动流程

(一)主题征集(518日——69日)

各学院应在导师和研究生中做好宣传发动,申报研究生科技服务专项项目主题,鼓励研究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博士服务团、研究生实践队(每个团队学生人数5-8人,指导教师1人)。

(二)立项评审(610日——620日)

1.各专项团队按照申报主题,进行广泛调研,于69日前提交调研报告、《研究生暑期科技服务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及《研究生暑期科技服务专项申报统计表》(见附件9)至研究生院(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档发至yjsszk@hnust.edu.cn

2.学校召开研究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立项评审会,对各专项进行立项评审。

(三)活动开展(622日——830日)

1.在专项活动开展前,各团队要积极修改、完善专项活动方案,学校组织研究生暑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出征仪式。

2.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各专项团队指导教师必须全程指导,按照预期目标指导研究生做好科技服务工作;同时,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实践单位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研究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情况。各专项团队要定期向研究生院(部)报送及时的活动新闻和图片,发送至yjsszk@hnust.edu.cn(格式要求为:标题和正文字体统一为宋体、字号为小四、段落为固定值24磅,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稿件中挑选的图片为.jpg格式,下方用“宋体”小四号字配以说明,文档中的图片和图片文字说明居中对齐,并嵌入word文档)。

3.在专项活动结束后,各团队于91日前上交相关总结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包括:《研究生暑期科技服务专项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2)及科技服务成果报告、科技服务专项活动报告、专项活动工作简报、媒体新闻报道材料、图片宣传材料、精彩荟萃电子杂志(3-5分钟)、队员日记每人1篇、精选照片10张等成果。

  (四)成果评估(915日前)

学校邀请专家评委对各科技服务团队提交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34

四、经费支持

根据立项评审结果,前期予以相应启动经费支持,后期依据项目性质、进展及预期成果追加经费。

五、奖励办法

依据各团队科研服务效果对优秀团队、指导老师、个人给予相应奖励(申报表见附件567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学院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和副书记牵头,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工作,务必做到有计划、有规范、有落实、有考核。

2.各学院要根据研究生的特点,选聘思想品德好、科技能力强的教师担任科技服务专项活动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研究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

3.各学院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升广大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与参与者签订《研究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8)、为参与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制定研究生专项活动安全预案,做到把握实时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安全有效处置。

4.各学院和各研究生科技服务专项活动团队要做好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专项活动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主动联系各种社会媒体,及时推介专项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个人;专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上报相关材料。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部)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