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学籍注册
学院要严格做好新生的资格复核工作,仔细核对新生信息,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本次信息核对后将不再进行学年电子注册信息核对,本次信息校改后,由于信息不准确引发的一切后续事宜,责任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二、在校生学年注册
学年注册是对学生学籍信息的完善,此项工作关系到在校研究生能否取得学历电子注册资格,关系重大。学院要认真组织2014级、2015级研究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电子图像、学籍信息的核对与修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没有电子图像的同学,毕业后学历注册信息无法查询。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本人信息核对
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和电子图像核对是学年电子注册的关键信息,请认真核对。其中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中的相一致,且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
所有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aduate.hnust.cn),从学生登录入口进入“个人信息”模块“个人信息修改”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保存、提交确认(未提交可以反复修改,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操作);
101日至1010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index.do),2014级研究生核对电子图像照片;20152016级研究生核对学籍信息。
已经参加图像采集(20164月采集的需要12月底才能显示)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没有电子照片的研究生请与“湖南省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31-822508110731-82565066,联系地址:长沙市迎宾路175号。
2.关键信息更改
研究生关键信息原则上不能更改。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改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填写《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关键信息更改汇总表》,并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校统一上报至省学位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审批。只有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同意更改研究生信息后(研究生从121日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籍信息),研究生院培养办才能按教育部更改的研究生信息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改研究生信息。研究生关键信息经教育部审批上网后,不能再更改。
3.时间安排
研究生必须于919日前核对纸质信息(2016级)并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核对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超过规定时间未核对信息,由此引起毕业证书发放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的,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921日上午11:00前将2016级纸质信息核对表、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关键信息更改汇总表以及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310室)。
 
                                          研究生院   
                                               20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