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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请假审批表

湖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请假审批表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请假时间

共计

学生电话

家长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学生不参加教学活动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突发疾病或事故除外);

请假手续须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生效,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处。;

一学期请假时间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1/3以上者(或六周),须办理休学手续;

在课程考核期间请假者,须按规定办理初修课程的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论处;

请假期满必须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阅读后请在每项规定后“□”内划 “√”表示已阅) 学生签名:

1、

学生签名:

班主任意见

签名:

学工

办意见

经办人签名

教务

办意见

经办人签名:

院领导意见

副书记签名:

教学副院长签名(公章):

销假

学院学工办经办人(公章) 学院教务经办人(公章)













湖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请假审批表

说明:1.必须提供与请假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2.请假期间遵纪守法,承诺安全责任自负; 3.销假后请假审批表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4.请假2天以内者须向班主任和学工办请假2天以上、3天以内者须向班主任、学工办和教务办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者须向班主任、学工办、教务办和党委副书记请假,7天以上者,按本表全部审批流程执行